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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购房误区 警惕合同陷阱买房必看
耒阳房产网 www.880734.com 更新:2010-05-31 来源:耒阳房产信息网

1. 使用国家示范文本合同,就不会出问题?

答: 不对。应该说,国家建设部、工商总局的示范文本比较公正、完善。但是因具体情况不同,合同中有的条款用不上,要删除;有的要补充。如果开发商的资信很差、手续不全、房屋产权有纠纷、质量低劣等,再好的合同文本,也会出现纠纷。说到底,我还是建议购房者采用建设部的合同示范文本,好的合同文本是签好合同的基础和前提。

2. 购房合同是统一印制的,签出的合同内容也会是一样的?

答: 不对。统一印制的合同,里面还有很多内容是空白的。在签合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内容,再填写进去。如果该填的不填,应这样写的而那样写,该写5%的写成5‰,那么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不一样,如果权利很少,义务很多,就显然失去公平了。

3. 购房的人很多,想必房子没问题?

答: 不对。有的新开盘的商品房,因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得好,造成了一种抢购热销的气氛。外行看热闹,这就给人一种假象:"价廉物美,这么多人买,房子肯定没有问题。"在这种抢购热销的气氛中更容易忽视它的问题和缺陷。

4. 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就可以放心购买?

答: 不对。开发商对建设工程投入25%的资金时,就可以申领预售许可证。但是到底何时能交房,何时能办产权证,只能预计,不能肯定。因为开发商还需投入75%的资金。那么,后续资金是否到位?工程是否会延期?都难以弄清,连开发商自己都不能完全肯定和保证。所以,即使您购买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在认真签好合同之后,还应当睁大眼睛,察看合同的履行。

5. 未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是否没有法律效力?

答: 这是理解错误。根据《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合同、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公证生效或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的,就必须经公证、批准才产生法律效力。如:继承、赠与房产、收养子女等,应当办理公证。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没有强调公证的,只要买卖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名(单位须盖公章),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我国的法律保护。买卖公证是根据当事双方自愿原则。如果买卖双方为了签好合同,增加合同的真实、合法和证明效力,最好是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请公证员或律师从法律上审查把关。

6. 合同只要经过公证,就可以放心了吗?

答: 这种理解不对。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部门对合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的证明。作用是证明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是真实的、合法的。但是,合同的条款是否遗漏、内容是否公平、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公证员没有权利修改。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合同违约发生争议,公证处不承担处理纠纷的责任,双方均可依据公证的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按合同条款内容进行裁决。如果合同中遗漏了权利,增加了不必要的义务,即使对合同公证了,也不能充分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7. 商品房都是按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总金额的吗?

答: 不对,这要根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在国家建筑部、国家工商局1996年监制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规定房屋总金额按"实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计算。并明确"实得建筑面积是指与商品房购买方独立使用的空间相应的房屋建筑面积"。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计算价款。2000年9月13日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局重新修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改变了以前的单一计价方式,合同中列出供当事人选择的三种方式:①按建筑面积计算;②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③按套(单元)计算。此外,当事人并可约定其它更合适的计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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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为您揭开四大购房误区

购房者买房子,通常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选择,不过,有时候,购房者往往因为太看重某些因素,而容易走入购房误区。

误区一:外墙越新,房龄也更新 [Page]

经纪人小吴最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近江家园的一至九园中,一至四园的房子特别受客户欢迎,而对五至九园不太喜欢。

其实这些小区的房龄差不多,户型格局也差不多,为什么购房者都喜欢前者呢?原来近江一至四园采用深颜色的外墙涂料,而另外几个园外墙采用了浅颜色,时间一长,采用浅颜色的外墙上都粘满了灰尘,看上去灰蒙蒙的;而深颜色的墙看上去还比较新。

这样的视觉错觉,在一些经过外立面改造的房屋上体现得更加明显,如位于刀茅巷的工人新村经过外立面改造和粉刷后,原本上世纪80年代的房子让不少人认为是90年代中期的房子。

点评:不要被房子的外表所迷惑,房子的年龄还是要看房产的身份证——房产证。在差不多的价格区间,选择外相好的房子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被房子外表新旧所迷惑,而忽视了房子内在格局的优劣,那就是舍本逐末了。毕竟要住得舒服,内部格局比外观更重要。

误区二:高架边的房子,越高噪音越小

王先生买了杭州中河高架旁一个高层住宅区的房子,房子紧挨高架桥。买房子时王先生就考虑到了高架的噪音问题,他认为楼层越高,噪音应该更小。但房子买下来住进去后,王先生才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虽然买了10楼,噪声仍然很大。

点评:其实现实中这样的认知错误不少。关于噪音问题,据一些环境专家介绍,噪音最大是在6~13层。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遇到这样敏感的问题而自己不能判断时,最好实地体验一下,不妨多爬几个楼层,多跑几步路,权当锻炼身体。

误区三:西边套的房子,有西晒不能买

很多购房者买房的时候一听说是西边套,往往会直摇头,连看房的想法也没有了,原因很简单,因为西边套西晒严重。其实到了冬天,西边套通常会享受到比另外位置的房子光照时间长的“待遇”,西边套的优势就出来了。

点评:蒲扇、风扇都变成了空调,西边套的历史也应该翻开新的一页。有一句话说得好,“与时俱进”,买房也要有这种观念。

误区四:落地玻璃,越大越好

吴小姐是杭州某公司的白领,去年年底她买了套房子,这套房子令张小姐最满意的一点就是大量采用落地窗设计,不过今天夏天,吴小姐开始抱怨她那个巨大的落地玻璃,原来夏天光照太强,阳光透过玻璃全部射进了房间,让吴小姐的房子整天阳光刺眼,室内温度也因此上升了好几度。没办法,吴小姐只有每天拉上厚厚的窗帘。

点评:大面积的落地窗,很容易让房间变成“微波炉”,如果不使用隔热保温材料,极容易碰上像吴小姐的情形。买房子的时候,喜欢时尚一点是可以理解的,但所谓“过犹不及”,性能还是应该摆在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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